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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办法: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及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联系机构: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3325070
联系传真:021-63325079
七、备查文件: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