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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股份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现金股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555-2888158

  联系传真:0555-2887284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 8 号

  邮政编码:243003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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