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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股份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 时间:2008-07-04 10:39:5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30 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3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117 元

  ●股权登记日:2008 年7 月9 日

  ●除息日:2008年7 月1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 月18 日

  一、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6月17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7 年度

  2、本次分红派息以 2007 年末A 股总股本5,025,621,7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653,330,823.08 元。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17 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 元,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

  3、分派对象:截止2008 年7 月9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 年7 月9 日

  2、除息日:2008 年7 月10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 年7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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